相關資金“雙向流動”,獎勵資金不再普惠,剛性約束更加強力……近日,《遼寧省河流斷面水質激勵補償資金管理辦法》出臺,加強和規范資金管理,提高資金使用效益,推進全省河流斷面水質激勵補償長效機制建設。
通過河流縱斷面的水質情況,可以較為精準地判斷地區水環境的質量。為了提升全省水環境質量,2018年,我省曾經制定頒布河流斷面水質激勵補償資金管理辦法。時隔7年,“新政”為何出臺?與此前相比,新的資金管理辦法與我省發展實際有哪些契合點?12月17日,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,“新辦法的出臺,是基于全省持續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,加強水污染防治的需要。同時,結合我省目前環保工作的實際變化,做了相應調整?!?br />
調整中最為突出的,就是將激勵補償資金由“單向”發放改為“雙向”流動,為生態保護裝上了資金“雙向閥”。按照新規,我省將塬僅限于斷面上游對斷面下游受污染市的補償資金,調整為上下游間若有污染即有補償、若有改善即有激勵。同時,將省統籌資金支持范圍由塬僅用于對入省斷面下游受污染市的補償,調整為入省斷面下游受污染市有補償、省際界河和跨界入海河斷面水質有改善的話即有激勵,實現了省際河流斷面的“雙向”補償,讓資金由單純的“單向”輸血補償,變更為既有補償又有激勵的“雙向”調節。
為將“真金白銀”精準投向治理有效斷面,針對我省河流斷面水質均已達標的實際,新出臺的辦法制定了對激勵對象“提級”管理的機制,即加大對全年水質改善市的激勵力度,省統籌資金分配時,告別“普惠制”,不再將達標斷面納入激勵范圍,僅對年度有改善的斷面給予激勵補償資金。
此外,我省還將強力推動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結果“剛性約束”。對檢查和管理中發現的項目實施嚴重遲緩、激勵補償資金閑置、低效無效等問題,將視情況進行通報處理,并按有關規定收回資金,實施更嚴格的懲罰措施,形成“以實效定資金”的精準激勵。
省財政廳將會同省生態環境廳,組織全省各級財政、生態環境部門嚴格落實新制定的資金管理辦法,認真履行工作職責,加強資金績效管理,完善資金運行跟蹤監管機制,持續提升生態環境領域省級資金使用效益。
來源:遼寧日報